我们大家都知道:野生动物的生存,是需要特定的生态环境和相应条件的,野生动物的饲养和救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我们长期的不把这些野生动物放归到野外的话,会造成很多问题,最直接的问题就是造成有些个体不能够存活。除此之外,即使这些动物能够存活下来,经过人类的长期喂养,也会造成一些动物的野外生存能力丧失。
新法对“野生动物”与“驯养动物”在保护尺度上也作了区隔,这将最大限度避免“深圳鹦鹉案”的重演。随着科技的进步,尤其是人工繁育技术的成熟,一些原本濒危的种群已摆脱了灭绝风险,在驯养中“**”也随之降低。将这类“驯养动物”等同于“野生动物”,采取同样严苛的保护手段,特别是刑事司法手段,难免产生**化不公的质疑。此次修订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明确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这一修正恰可视为立法机关对**关切的**回应。
进入救护中心并存活下来的野生动物,恢复正常、适合野外放归的,会及时放归野外。无法放归的,部分会转移到动物园等地进行科普宣教。另有少部分如残疾或失去野外生存能力的,在饲养区长期饲养。
如果把一只豹子作为宠物喂养,结果会怎么样?当然,喂养野生动物已经是违法的事了,法律不允许这么做,我们在此只是作为一种假设来讨论。
兔狲近些年已经混成了网红,一举成名应该是从西宁野生动物园——国内唯一圈养兔狲的动物园开始的吧。意外离世的“狲思邈”、还有“狲大娘”,它们的名字便让人遐想连篇,但我依然期待在野外看到兔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