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汪彪和刘继全搭档对6层钢筋进行清运,因钢筋长度太长,无法直接通过电梯清运,马世东要求汪彪在清运前对钢筋进行裁剪,并通过电梯将裁剪好的钢筋运送至1楼。汪彪并未听从马世东的安排,其与刘继全商量,打算将钢筋捆扎后,采用手拉绳子的方式将钢筋从6层设备平台**处吊运下去,因绳子长度不足以吊运至1层地面,因此,汪彪在6层放绳,刘继全在3层**处接应,先将钢筋从6层吊运至3层,随后再将钢筋从3层吊运至1层。考虑到吊运过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3楼接应的刘继全离设备平台**有一定的距离,等汪彪将钢筋下放到3层附近时再进行接应。
因事发时6层作业面只有汪彪1人,刘继全虽在3层进行接应,但其并未看到事发经过。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及当事人询问笔录,造成本次事故的最大可能为:汪彪在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站在6层设备平台临边**,采用手持绳子的方式进行钢筋吊运作业,因吊运钢筋重约56公斤,在吊运过程中不慎被吊运钢筋的绳子带下,发生坠落事故。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作业人员汪彪,未根据班组长使用施工电梯清运钢筋的要求,在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站在6层设备平台临边**,采用手持绳子的方式进行钢筋吊运作业,因吊运钢筋重约56公斤,在吊运过程中不慎被吊运钢筋的绳子带下,从6层坠落至3层后,又从3层设备平台孔洞中坠落至1层,坠落高度为米,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汪彪,现场作业人员,未根据班组长使用施工电梯清运钢筋的要求,在未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站在6层设备平台临边**,采用手持绳子的方式进行钢筋吊运作业,因吊运钢筋重约56公斤,在吊运过程中不慎被吊运钢筋的绳子带下,从6层坠落至3层后,又从3层设备平台孔洞中坠落至1层,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死亡,免予责任追究。
20xx年,我们按照校*委和主管校长的要求,结合原财务处处长蒋世平同志的离任审计和主管龙池庵学生食堂的直属学院副院长汪彪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专门班子,用了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学校财务处近三年来的收支情况和各类帐目(总帐及明细帐)、年终资产损益表及上报省财政厅的各种统计报表以及学生食堂近三年来的经营盈亏情况进行了综合审计。通过审计,我们出具了相关的审计报告,对加强财务管理,改善食堂经营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为校领导全面了解学校的财务和经费使用情况,加强学生食堂的管理,对学校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较为客观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