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法交付的危险品货物,危险品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做好清点、登记和保管工作。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运输该危险品货物的承运人进行通报,且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存放管理。
第八条开展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活动的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以下简称“危险品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及相关**的要求制定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管理**:
第十五条危险品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将危险品货物存放在存放场所,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开展临时存放活动。承运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如需设置指定暂存区的,启用前应当将设置有关情况告知机场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危险品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在存放场所张贴与存放的危险品货物相一致的相关标识,告知相关人员所存放危险品货物的类(项)别和危险性。
第二十三条危险品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根据危险品货物实际存放情况,在存放专用区、存放专用库以及指定暂存区内划分不同的区域,按照《技术细则》及相关行业标准中隔离的有关**分类(项)别存放危险品货物。
针对无法交付的危险品货物,危险品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做好清点、登记和保管工作。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运输该危险品货物的承运人进行通报,且按照本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存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