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3:7月15日股东大会上北方稀土的中小股东以高票否决拟提价议案,导致包钢股份拟重签稀土精矿交易合同失败。北方稀土与包钢股份年初的稀土精矿交易合同有效期是一年的,意味着年初合同仍然是有效的。第三季度执行年初26887.20/吨的价格是合法的,意味着北方稀土公布的第三季度利润是合法的收入。当前的拟提价议案再从7月1日算起,意味着要把北方稀土第三季度合法的收入减掉至少6个亿。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法律问题?
当前的拟提价议案从7月1日算起,包钢股份贵为北方稀土的兄弟公司,意图将北方稀土第三季度的部分合法利润进行非法转移。这明显与合同内相违背,绝对不合情理不合法!
问题2:关注到北方稀土前三季度的毛利率达29.07%,是最近几年最高毛利率,在第三季度稀土产品市场价和挂牌价都下跌的情况下,请问公司是怎么做到的呢?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稀土生产、科研、贸易公司,是中国稀土行业的龙头企业。2021年10月20日,北方稀土公告,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亿元。
事实上,这对于北方稀土来说或也会将其陷入被动局面,此前在11月8日举行的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该公司董事、总经理、**副**瞿业栋就曾对此给出回应称,“如果中小股东一直投反对票,公司将面临原料短缺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