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述全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永远也忘不了这地方,永远也忘不了证明他有罪的那些人。如果不是这一天,如果他没来过这地方,如果这些人说的都是真话,那么他就是一个无罪之人,就不可能有长达8年的牢狱之灾,不可能有28年的自证清白之路要走。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也不相信如果,但周述全始终相信:法律总会给自己一个公正的说法,还自己一个无罪的清白。
如果杀人行为是被告之精神疾患的后果或是产物,那么判决应该是“因精神异常而无罪”;法律所关切之事,精神疾病的准则既不是妄想,也不是对于对错的认识,不是计划与执行杀人时的处心积虑或狡诈心机,不是逃逸或规避侦查,也不是能否辨识得出熟识之人或者是进行工作劳动、商业交易或是处理事务,而是所有的症状,所有的疾病的准则,都纯粹是供陪审团来决定量刑的事实。
1869年,在新罕布什尔州最高法院陪席**查尔斯·朵伊影响下,判决应对于给陪审团,给予这样的指引:8如果杀人行为是被告精神疾病的后果或是产物,那么判决应该是“因精神异常而无罪”;对于法律所关切之事,精神疾病的准则不是妄想,也不是对于对错的认识,不是计划与执行杀人时的处心积虑或狡诈心机,不是逃逸或避免侦查,也不是是否有能力认识熟识之人,或者是工作劳动、商业交易或是处理事务;然而,所有的症状,所有的疾病的准则,都纯粹是该由陪审团来决定的事实。
然而,在这个时候,刘备却极力阻止诸葛亮。玄德惊问孔明曰:“魏延乃有功无罪之人,军师何故欲杀之?”,在这里,注意一个关键词“惊问”,表明刘备当时的态度是非常强硬的,一者自己不认为魏延是有罪之人,从整个大局上来讲,魏延不但无罪反而有功!
县官对在押人等发落:肉铺叶升见了人头不及时报案,罚银三百两。邓熊一是赌棍,二是好利并有知情不报罪,罚劳役五年。**虽是一个偷盗之人,又是一个赌棍,本应重罚,但念他报案有功,一千两赏银不给,罚劳役三个月。邢氏、素仙姑娘、药店里的小伙计无罪释放,每人送银十两作路费,各自回家。
你们七人之中,有六人与这六桩案件对应,只有唯名无罪之人。不过我使了些手段,让你们忘记了白己的过往。有罪者如果能找到每件凶案的凶手,并将无罪之人关进审判之室,则有罪者胜利,六名有罪者将会得到释放并拿向属于你们自己的记忆,而无罪者将会接受‘审判之火’的惩罚。反之,若无罪之人没有被找到,我将会向大众公布你们的所有罪行。游戏已经开始了,做出你们的选择吧,没人是无辜的。”
你独自一人走过的慢慢长路是为了找寻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