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条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和**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内职务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和**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内职务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内职务、留*察看或者开除*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和**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内职务或者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4、做好保密文件材料的保管工作。保密材料的印刷、收发、传递、阅办、清退、保管、归档、移交和销毁等,都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防止丢失。不得翻印、复印带密级的.文件。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地方,平时工作使用的,要注意随时入柜加锁。秘密文件及秘密事项存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
6、定期检查清理文件,做到传阅文件不积压,不出错漏,不丢失。按区保密局的要求定期清退秘密文件。部内印发剩余的文件材料及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统一送到定点纸厂化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