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继续按照现行**执行。
答: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继续按照现行**执行。
六、除本通知**外,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基金计提、减免、使用等**继续按照现行**执行。
从**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传来消息,自今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继续按照现行**执行。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负责征收。除《通知》**外,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减免等**继续按照现行**执行。